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2-12   编辑:库都尔森工公司(林业局)  来源:  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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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基层单位党组织:

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闻宣传工作,激励各单位和广大通讯员新闻写作积极性和投稿热情,及时深入宣传报道公司改革发展新思路、新举措、新成效,弘扬讴歌各行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,发挥正能量作用,公司党委决定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力度,为公司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宣传报道是一项政治性、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。要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,积极培养和使用具有写作能力青年骨干通讯员,为通讯员提供工作条件,安排通讯员参加各种会议,并提供相关材料。要严肃宣传纪律,坚持正面报道为主,牵涉企业重要信息的稿件要经过严格把关。

二、目标任务

各单位党组织要关注和掌握本单位、本部门的工作动态,善于挖掘有价值的新闻信息,并及时宣传报道。主要向《林海日报》,中国绿网,《林海日报》微信、微博,电视台,公司网站等媒体投递宣传报道,并纳入公司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化管理考核。

(一)各单位全年向《林海日报》投稿量必须达到180篇以上,按每月至少15篇打包发到党委宣传部通讯报道专用邮箱:kdedx@126.com,由宣传部修改后传到通联部,以提高上稿率。

(二)各单位全年在《林海日报》刊登稿件必须达到15篇(含中国绿网),同时留存见报稿件,年末检查时,以提供的报纸原件(中国绿网打印件)为准。

(三)各单位全年在本地电视台播发电视新闻不少于12篇,在大兴安岭电视台播发电视新闻不少于6篇。本地电视台制作的电视新闻在大兴安岭电视台播出时,如反映公司基层单位的工作,视为该单位完成的任务量。

(四)公司网站每周更新两次,各单位必须同步上传反映本单位工作新思路、新举措、新成效的宣传报道。要加强宣传部工作群的互动,充分利用工作群,上传各类新闻稿件,确保网站新闻宣传的时效性。

(五)各单位要注意留存各种活动和工作的影像资料,用以提供制作专题片和对外形象展示。

三、奖励措施

(一)提高公司奖励稿酬标准。凡在《林海日报》发表的稿件,公司予以5倍稿酬奖励。在《林海日报》头版头题刊登的稿件,予以200元奖励,在《林海日报》二版头题刊登的稿件,予以50元奖励。

(二)党委宣传部每半年对各单位投、发稿情况进行一次通报,年末统一考评,对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。各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,提高通讯员的写作积极性。

(三)实行通讯员调训制度。各单位要推荐1名优秀通讯员到党委宣传部调训,为期3个月,工资由原单位支付。党委宣传部每期选择两名通讯员进行调训,并择优推荐到《林海日报》社进行培训。

此通知

库森公司(林业局)党委宣传部

2015年2月11日